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继“鼓浪屿”、“竹坝”等本土旅游文化商标被抢注后,在厦门已家喻户晓的“闽南神韵”商标竟然在不经意中也遭到了抢注。厦门发生的又一起旅游文化商标被抢注事件,再一次敲响商标保护的警钟。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在厦门已家喻户晓的“闽南神韵”商标竟然也遭到了抢注:厦门闽南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复审。
痛心
自己喂大的 “孩子”或被抱走
厦门闽南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红霞最近有些焦虑,因为公司辛辛苦苦培育了三年,像刚刚“喂大”的“孩子”一般的“闽南神韵”品牌,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商标注册。
事情要从2009年6月25日说起。当日,吴红霞要求公司同事通过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递交“闽南神韵”图文商标注册申请,不料商标局作出了“驳回”的批复。吴红霞打开电脑点击进入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商标网后,发现一条令她震惊的信息:商标:闽南神韵;申请日期:2009年6月1日;服务项目:41类,培训、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组织表演(演出)等;16类,平版印刷工艺品、歌曲集以及印刷明信片、影集、出版物等……申请人:漳州市金奥广告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厦门闽南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想要注册的“闽南神韵”第41类、第16类商标已被抢先申请注册,并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初审,进入公告期。让很多厦门人引以为豪的旅游文化品牌正在被人申请注册为商标,职业的敏感使吴红霞意识到,假如这个商标一旦申请成功,那么它对于闽南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乃至整个厦门旅游文化产业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影响。为此,她立即联系商标事务所专业人员,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异议和“驳回复审”申请。如今,商标“驳回复审”的一年期限将至,国家商标局却仍未对这起商标争议作出最后裁决。
记者昨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漳州市金奥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闽南神韵”第41类、第16类商标的“商标流程”一栏显示为“争议”;而厦门闽南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闽南神韵”第41类、第16类商标“商标流程”一栏则仍显示“驳回复审”。 |